梁平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梁平区司法局联合梁平区监察委员会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区67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梁平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区监委、区司法局抽调专人,组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通过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走访企业群众等方式,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抽查检查。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对执法不按法定权限,辅助人员滥执法,群众诉求“踢皮球”“打太极”,受理投诉不及时,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办关系案、人情案,吃拿卡要,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各行政执法主体2019年7月以来行政执法案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出现行政诉讼特别是败诉的,行政执法对象多次信访上访的情形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三是促进长效整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和形象。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情况,着力发现行政执法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并已纠正的从宽处理,凡属专项监督阶段查出的问题依规依纪从严处理。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根源并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