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联合属地执法机构开展“路政宣传月”宣传活动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联合属地执法机构开展“路政宣传月”宣传活动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2-05-25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孙羽 董记栓)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高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向高质量发展。5月25日上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以全国交通“路政宣传月”为契机,联合重庆中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高新区大队、重庆市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重庆中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曾家管理中心4家单位在曾家服务区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向过往驾乘人员宣传高速公路汛期自然灾害预防、超限超载治理、路域环境“抛冒扬撒”治理以及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等路政管理4个方面的常识,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此次活动,5家单位共出动车辆7辆、人员11人,悬挂条幅1副、LED显示屏滚动播放3块、制作宣传板6块,“一对一”现场讲解50余人次,分发宣传册(袋)200余份以及风油精、藿香正气水、晕车贴、人丹等防暑降暑药品60多份,进一步提升了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增强了属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契合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度。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联合属地执法机构开展“路政宣传月”宣传活动

2022-05-25 15:39:02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孙羽 董记栓)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高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向高质量发展。5月25日上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以全国交通“路政宣传月”为契机,联合重庆中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高新区大队、重庆市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重庆中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曾家管理中心4家单位在曾家服务区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向过往驾乘人员宣传高速公路汛期自然灾害预防、超限超载治理、路域环境“抛冒扬撒”治理以及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等路政管理4个方面的常识,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此次活动,5家单位共出动车辆7辆、人员11人,悬挂条幅1副、LED显示屏滚动播放3块、制作宣传板6块,“一对一”现场讲解50余人次,分发宣传册(袋)200余份以及风油精、藿香正气水、晕车贴、人丹等防暑降暑药品60多份,进一步提升了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增强了属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契合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度。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肖启术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