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犬猎捕“三有”保护动物 巴南3名男子被抓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近日,重庆巴南警方在接龙镇观音滩当场抓获了3名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搜获一只“三有”保护动物猪獾。
当日凌晨0时许,巴南区公安分局接龙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观音滩附近人影窜动,犬吠不止,疑似有人正在山野狩猎。
民警赶至举报地点,发现公路边停放着一辆面包车,引擎盖处仍有余温,而该处位置偏远,渺无人烟,着实可疑。根据办案经验,民警推断相关人员并未走远,当即决定分组行动,一方面守株待兔进行蹲守,另一边以停车点为中心向四周展开搜寻。
不多时,民警发现3名男子手持照明灯,牵着5条狗出现在视野内,其中一人手里提着一只野生动物,该动物体毛黑褐色,间杂灰白色针毛,鼻垫与上唇间裸露,鼻吻部狭长而圆似猪鼻,疑似“三有”保护动物猪獾。民警见状果断上前将三人控制,带回调查。
经调查得知,三人皆是接龙镇本地人,听闻观音滩附近有野生动物出没,遂结伴相约前来打猎。他们利用训养的家犬对猎物进行追咬,成功捕获了一只野生动物猪獾。人赃俱获之下,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巴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相关法律法规。巴南区行政区域内全部划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猎期为5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非法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