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掩耳盗铃”,车身贴着“不超速”,实际已超速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万妮)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预防宣传工作始终是重要的一环。因为只有交通参与者提升自身素质,将交通安全真正放在心中,才能从根源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实现“平安出行”。然而5月13日在北碚区中环快速干道上,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却发现了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5月13日中午,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正在中环快速干道上开展超速违法交通整治。12时50分许,在测速设备上出现了一辆重型货车,在限速6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跑出了70公里/小时的速度,但其车身上却张贴着一幅醒目的“不超速行驶”标语。但就是在这幅标语下,驾驶员还是超速行驶了。
于是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告知其违法行为,并向驾驶员询问为什么张贴了那么明显的标语,还是超速了。该驾驶员解释道,标语是公司统一张贴的,且当时正值中午时分,路上车辆较少,他没有太留意该条道路的限速值,一不注意就超速了。
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法制宣传,告知其超速行驶的危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该驾驶员最终被民警处以记1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务必按照道路限制速度行驶。超速行车会使司机对空间及距离的认识能力减弱、对行车速度的准确判断能力下降、疲劳程度加剧反应能力下降、导致判断失误,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超速行驶,拼的是速度,毁的是家庭!出行不是速度的竞赛,而是家人对你平安抵达的期许。远离超速,文明出行,请从每一个人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