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委会全体会议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周强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委会全体会议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法制网2021-11-27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全国人大代表王培、黄蕾、郭晶晶、卢玉胜、兰平勇通过视频列席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发言。

周强指出,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人民司法过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不断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在讨论涉及国家治理和社会民生的司法解释时,多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时修改完善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意义十分重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准确实施民法典,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铁路事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问题、疑难问题研究,及时准确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符合民法典精神,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周强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委会全体会议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2021-11-27 06:05:00 来源: 0 条评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全国人大代表王培、黄蕾、郭晶晶、卢玉胜、兰平勇通过视频列席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发言。

周强指出,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人民司法过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不断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在讨论涉及国家治理和社会民生的司法解释时,多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时修改完善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意义十分重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准确实施民法典,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铁路事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问题、疑难问题研究,及时准确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符合民法典精神,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肖启术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