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公证守护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8日10时25分讯 近年来,重庆市公证行业积极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抓住服务“三农”发展的新机遇,不断丰富公证法律服务供给,致力以高品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促进国家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公证智慧和力量。现收录涉及网络直播抽奖的现场监督公证,未成年人监护权公证等方面的典型业务案例予以发布,供行业参考。
今天,向大家介绍“公证守护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典型案例。
案 情 概 况
2021年3月12日下午,重庆市丰都县某村村民秦某美陪同其侄女秦某霞、侄儿秦某飞姐弟二人(均未成年),来到重庆市丰都县公证处寻求帮助。能否把两个孩子的父亲秦某风死亡后的保险金顺利取出来。
公证员详细询问后了解到:秦某霞15岁、秦某飞14岁,系同胞姐弟,二人是父亲秦某风和母亲黄某某(云南人)的非婚生子女 。黄某某在两个孩子4、5岁时已离家出走,自此音信全无,两个孩子一直由秦某风独自抚养。天有不测风云,秦某风于2021年2月因故死亡,照顾两个孩子的重担落在了姑姑秦某美身上。秦某风身故后留有一笔2万元的保险金,秦某美考虑到自己经济拮据,想取出这笔保险金用于两个孩子的教育培养经费,但保险公司要求必须由孩子的监护人到场领取。然而,如何才能确定秦某美是秦某霞、秦某飞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呢?
公证员弄清缘由后,当即与该村村民委员会沟通核实了相关情况。由于秦某风与黄某某非婚生育,多年来秦家与黄某某的家人从无来往,尤其在黄某某离家出走后,更是与黄家彻底断绝了联系,且秦某风的父母均已死亡。
现在,秦某美表示愿意担任秦某霞、秦某飞二人的监护人,秦某霞、秦某飞也愿意姑姑秦某美担任他们的监护人。同时,村委会也同意秦某美担任秦某霞、秦某飞二人的监护人,并表示愿意对秦某美的监护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在明确了以上情况后,公证员当天下午加班加点为秦某美、秦某霞、秦某飞办理了未成年人监护权公证并免收了公证费用,让姑侄三人犯愁的保险金领取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案 例 意 义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农村是我国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尤其是对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存在很多漏洞和盲区,公证通过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优势,为保护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更多法律保障和人文关怀。本案中,重庆市丰都县公证处通过办理监护权公证,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也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体现了公证预防纠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治理创新、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