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禁毒人系列稿件⑥| 袁永刚:在禁毒路上做精益求精的“监督者”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29日9时25分讯 2018年3月,一张名为“轮椅上的检察小哥哥”的照片在朋友圈火了起来。照片上的“小哥哥”坐着轮椅,手拿拐杖,在同事帮助下,“走”在出庭路上。这位“小哥哥”便是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袁永刚。
“只是想赶紧回来工作,不给同事们添负担罢了。”原来,袁永刚一个月前不慎摔伤,得知自己伤情稍稳定后,便马不停蹄地返回工作岗位,没想到被人拍下来发在了网上。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正如照片中定格的那样,在敬业路上,他恪尽职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践行着公平正义。而在禁毒战线上,他也用实际行动践行无悔诺言,用专业知识守护巫溪大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免受毒品的侵害。
学无止境 禁毒路上不断“充电”
在2016年从事刑检工作以来,袁永刚负责承办涉毒案件62件77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9件24人,一审公诉案件43件53人,所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回望最初的起点,袁永刚也曾一头雾水,手忙脚乱。阿拉伯草、神仙水、跳跳糖、K粉是什么?制毒的原料有哪些?新型毒品和传统毒品的区别在哪些?“一系列毒品知识触及了我的知识盲区。”回忆第一次接触涉毒案件的情形,袁永刚直言自己简直像一个“门外汉”。
对待困难,最好的方法就是直面它。袁永刚立即开始“恶补”毒品知识。
那段时间,袁永刚废寝忘食,通过阅读大量资料、观看专业讲解视频、电话咨询专家等方式,快速汲取各种相关知识,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
如在2017年朱某某、陈某某等四人非法制造、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以自己不能制造出毒品为由,作无罪辩解。细心的袁永刚发现,嫌疑人曾采购过麻黄草,这是提取麻黄碱的原料,而麻黄碱又可以通过化学工艺制成冰毒,这便成了本案的重点突破口之一。最终,法院以朱某某、陈某某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五年。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不仅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多种新型蒸馏、提纯毒品技术……新型毒品的制毒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学无止境,我必须随时为自己‘充电’,现在一有空闲就在手机上关注相关新闻,了解毒品最新动态,及时更新我的知识库。”袁永刚说,只有这样,他才能在遇到“零口供”、证据链不完整、案情复杂的涉毒案件中,可以从容处理。
抽丝剥茧 不放过任何一个毒贩
相比起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往往由于犯罪场所隐蔽、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原因,被公认为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尤其是‘零口供’,在处理诸多涉毒案件时都会出现。”袁永刚说,有些嫌疑犯连监控录像里是他本人都据不承认。
如在2018年周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侦查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移送审查起诉。通过监控录像比对发现,毒贩周某沛从成都通过高铁经过万州,然后到达巫溪,在途中进行毒品贩卖。
但看完影像的周某某依旧概不承认,袁永刚只得联系侦查机关再做进一步的验证,通过反复阅卷、查找细节、翻看影像、追寻踪迹、身形比对、声纹鉴定……他终于找到了此案的关键证据——一个保温杯。
原来,在公安机关查获此案时,周某某在一房屋厕所内将一个保温杯扔至对屋楼顶,并拒绝承认保温杯是他所有。“好在我们从他的保温杯里查获了一份存有毒品的塑料袋,把塑料袋上提取的DNA和指纹片段进行技术分析,最后判定是周某某的DNA。”
一个个铁证浮出水面后,周某某这才哑口无言。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移送的证据,对周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多年和毒贩“斗智斗勇”的经验,让袁永刚练就一双“毒辣”的眼睛和超强的耐心,他说,不放过任何一个毒贩就是他的追求。
“愿天下无毒,愿我永葆初心。”面对接下来的工作,这是袁永刚最大的希冀,也是他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