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33】小车转弯未让直行摩托车引发事故
4月9日,在北碚区龙溪路朝阳桥北碚桥头,舒某驾驶小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与一辆快速行驶的二轮摩托相撞,摩托车司机王某受轻伤。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33】小车转弯未让直行摩托车引发事故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4-10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0日10时09分讯(通讯员 陈杨)4月9日,在北碚区龙溪路朝阳桥北碚桥头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辆白色小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附近监控视频了解了事故经过,当天舒某驾驶小车沿朝阳桥由黄桷方向往龙溪路方向行驶,22时34分许,当车行驶至龙溪路朝阳桥北碚桥头左转弯往施家梁方向行驶时,遇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龙溪路由七一桥方向往朝阳桥方向直行,小车尾部右侧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相撞,由于普通二轮摩托车车速过快,撞击的瞬间摩托车驾驶员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得腾空而起摔倒在地,事故造成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的是经医院检查,摩托车驾驶员仅受轻微伤。

经民警判定此次事故中小车驾驶员舒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王某进入路口未做到仔细观察减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转弯车应让直行车优先通行,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直行车辆进入路口也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减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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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33】小车转弯未让直行摩托车引发事故

2021-04-10 10:10:00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0日10时09分讯(通讯员 陈杨)4月9日,在北碚区龙溪路朝阳桥北碚桥头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辆白色小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附近监控视频了解了事故经过,当天舒某驾驶小车沿朝阳桥由黄桷方向往龙溪路方向行驶,22时34分许,当车行驶至龙溪路朝阳桥北碚桥头左转弯往施家梁方向行驶时,遇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龙溪路由七一桥方向往朝阳桥方向直行,小车尾部右侧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相撞,由于普通二轮摩托车车速过快,撞击的瞬间摩托车驾驶员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得腾空而起摔倒在地,事故造成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的是经医院检查,摩托车驾驶员仅受轻微伤。

经民警判定此次事故中小车驾驶员舒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王某进入路口未做到仔细观察减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转弯车应让直行车优先通行,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直行车辆进入路口也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减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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