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之赋强公证在信托投资领域的有效运用

【公证案例】“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之赋强公证在信托投资领域的有效运用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0-12-2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22日15时33分讯  近年来,我市公证与金融行业不断强化协作,在聚焦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助推金融行业稳健发展中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为持续探索金融公证科学发展之路,推动公证与金融行业合作走深走实,市公证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共同启动金融公证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遴选出了具有创新性、指导性、较高专业水平、较好社会效果的十个典型案例,并于10月15日举办了“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发布会,综合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公证工作服务金融市场规范与发展的亮点和成效。

今天为大家介绍“赋强公证在信托投资领域的有效运用”方面的典型案例。

案情概况

2017年10月24日,信托公司注资6亿元,用于重庆某房地产公司的房产项目开发,并前往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基于信托公司的特殊性质,该笔注资涉及的金额较大,债权文书种类多样,包括《债务重组及借款合同》《差额补足协议》《资产收益权回购协议》等,公证处经过集体讨论,将该案认定为“重大案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信托特色”的办证方案,从证前、证中、证后入手,为信托公司提供了全方位、全链式的公证法律服务。

办证前期,公证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审查,详细询问了债务人及关联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将企业一方所负资金支付义务的具体内容提炼出来,另行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或信用增级协议,使债务人应付的资金给付义务更加明确,避免债务人以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获得信托公司认可后,公证处对上述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办证中期,公证员主动介入企业在工商部门的增资变更登记、股权质押登记,土地登记部门的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并对登记过程进行保全,全程参与整个融资过程,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办证后期,因债务主体无力按期清偿,信托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在审查核实环节,公证员发现债务人存在多个诉讼及被执行案件,且股权已被全部冻结;并通过央行征信系统核实了债权人存在不良负债,已触发全部债权提前到期。于是,公证处第一时间向债务人、抵押人发出了《合同提前到期通知书》,邮寄送达了《债务履约情况核实函》。债务人对《债务履约情况核实函》提出异议,但由于融资过程全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所提异议不足以采信,公证处依法出具执行证书。该执行证书得到了法院的充分认可,切实高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意义

基于减少诉讼、及时化解信用风险的目的,信托公司就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能够避开漫长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信托公司、投融资需求方的反馈来看,公证机构提供的“全方位、一站式”金融公证服务模式,在信托融资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投资风险控制、快速实现债权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本案中,公证机构通过深入研究和创造性工作,将信托和公证制度有效结合,不仅充分发挥信托的优势,有效解决当事人需求,同时依托公证的法律专业职能,准确识别法律关系、固定证据、证明事实,不仅为企业融资“铺路搭桥”,对于信托债权实现也提供可靠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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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案例】“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之赋强公证在信托投资领域的有效运用

2020-12-22 15:36:16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22日15时33分讯  近年来,我市公证与金融行业不断强化协作,在聚焦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助推金融行业稳健发展中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为持续探索金融公证科学发展之路,推动公证与金融行业合作走深走实,市公证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共同启动金融公证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遴选出了具有创新性、指导性、较高专业水平、较好社会效果的十个典型案例,并于10月15日举办了“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发布会,综合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公证工作服务金融市场规范与发展的亮点和成效。

今天为大家介绍“赋强公证在信托投资领域的有效运用”方面的典型案例。

案情概况

2017年10月24日,信托公司注资6亿元,用于重庆某房地产公司的房产项目开发,并前往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基于信托公司的特殊性质,该笔注资涉及的金额较大,债权文书种类多样,包括《债务重组及借款合同》《差额补足协议》《资产收益权回购协议》等,公证处经过集体讨论,将该案认定为“重大案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信托特色”的办证方案,从证前、证中、证后入手,为信托公司提供了全方位、全链式的公证法律服务。

办证前期,公证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审查,详细询问了债务人及关联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将企业一方所负资金支付义务的具体内容提炼出来,另行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或信用增级协议,使债务人应付的资金给付义务更加明确,避免债务人以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获得信托公司认可后,公证处对上述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办证中期,公证员主动介入企业在工商部门的增资变更登记、股权质押登记,土地登记部门的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并对登记过程进行保全,全程参与整个融资过程,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办证后期,因债务主体无力按期清偿,信托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在审查核实环节,公证员发现债务人存在多个诉讼及被执行案件,且股权已被全部冻结;并通过央行征信系统核实了债权人存在不良负债,已触发全部债权提前到期。于是,公证处第一时间向债务人、抵押人发出了《合同提前到期通知书》,邮寄送达了《债务履约情况核实函》。债务人对《债务履约情况核实函》提出异议,但由于融资过程全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所提异议不足以采信,公证处依法出具执行证书。该执行证书得到了法院的充分认可,切实高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意义

基于减少诉讼、及时化解信用风险的目的,信托公司就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能够避开漫长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信托公司、投融资需求方的反馈来看,公证机构提供的“全方位、一站式”金融公证服务模式,在信托融资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投资风险控制、快速实现债权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本案中,公证机构通过深入研究和创造性工作,将信托和公证制度有效结合,不仅充分发挥信托的优势,有效解决当事人需求,同时依托公证的法律专业职能,准确识别法律关系、固定证据、证明事实,不仅为企业融资“铺路搭桥”,对于信托债权实现也提供可靠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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