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之赋强公证护航金融扶贫助力精准脱贫
近年来,我市公证与金融行业不断强化协作,在聚焦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助推金融行业稳健发展中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为持续探索金融公证科学发展之路,推动公证与金融行业合作走深走实,市公证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共同启动金融公证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遴选出了具有创新性、指导性、较高专业水平、较好社会效果的十个典型案例,并于10月15日举办了“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发布会,综合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公证工作服务金融市场规范与发展的亮点和成效。
今天为大家介绍“赋强公证护航金融扶贫 助力精准脱贫”方面的典型案例。
案情概况
酉阳县某农业公司自愿带动酉阳县某镇40户建卡贫困户抱团发展,由酉阳县某担保公司为40户建卡贫困户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200万。
若40户建卡贫困户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资金,便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农业公司、担保人A、B与担保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和《保证反担保合同》。农业公司通过抵押房产,建卡贫困户则通过抵押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益联结资金,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一旦出现担保公司为建卡贫困户代偿的情形,债务人及担保人自愿用资产向担保公司进行偿还。几方当事人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详细就上述债务主体是否符合扶贫资金使用政策条件、担保财产情况、债务主体的还款来源、偿还能力、合同的内容、效力及双方是否具有签订上述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告知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理中,公证员通过中国公证协会网站对债务主体和担保主体的债权文书备案信息进行了查询,查看债务主体和担保主体是否办理过其他强制执行公证,以此作为判断其还款能力的来源之一;通过工商部门、担保公司核实了担保抵押物情况,同时还通过业务系统查询核实了担保人A、B的婚姻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出具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公证书,成功为当地专项扶贫政策提供法律保障。
案例意义
酉阳县属于典型山区农业县,受地理环境因素制约,贫困人口较多,脱贫工作任务较重。酉阳县专项扶贫政策涉及当地贫困户3万余人,涉扶贫资金约15亿元。为积极响应国家扶贫脱贫工作部署,酉阳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贫困户量身定制专项政策及工作方案,通过建卡贫困户抱团发展、集体介入当地扶贫特色优势产业的增收模式,实现“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企业+建卡贫困户”共同脱贫。公证机构主动介入当地扶贫脱贫工作,在扶贫贷款发放过程中,通过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一方面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也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约束在可控范围内,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切实保障农户权益、保证扶贫款使用得当、扶贫政策落实落地。